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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养殖场动迁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北京京坤」

发布时间:2022-05-09 08:52:00        作者:北京京坤

养殖场动迁律师事务所











2016年11月24 日,发布并实施的《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中规定:2017年底前,各地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户。时间进入2017年中下旬,各地纷纷开始放大招,以期能在年底完成通知下达的任务。湖北荆州:2017年出台了全区畜禽养殖关作实施方案,出台了禁限养区规模养殖场关停“以奖代补”的政策,拿出奖补资金1000多万元支持禁养区养殖场关作。云南:生猪养殖基地排污不达标将关闭。昆明某农牧有限公司550亩标准化生猪养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未经***验收即擅自投入使用。昆明市官渡区向昆明空港经济区管理提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督促该农牧公司落实三项环评对策措施。截至2017年5月2日,该公司生猪存栏数由原来80 000余头逐步削减至4 000余头。广东惠州:近年来,广东惠州大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工业污染防治、严格防控农村面源污染。全力开展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等。力争生猪养殖规模在5年内减少13万头。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规范养殖业的发展本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在6月27日长沙召开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会议上,政治局、副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新发展理念,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副其实意有所指,是针对当前禁养“一刀切”风潮的纠正;其二,在前段时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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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先生是山东省日照市某村村民,在该村合法拥有土地并经营着一家养殖场。2019年年初,当地***决定拆除养殖场,和养殖户们及村民就补偿问题进行协商。

和很多养殖户们一样,徐先生的养殖场在一家人的苦心经营下,已成为全家重要的收入来源。因此,徐先生和家人并不愿意看到养殖场被拆除。

当拆迁方找到徐先生,要求他停止养殖并拆除养殖场时,对方工作人员给出的拆迁补偿数额极低,根本难以弥补徐先生可能遭受的损失。徐先生和家人再三商议,没有和拆迁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为了保住自家的养殖场,或是争取一份公平合理的养殖场拆迁补偿,徐先生下定决心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找到了对拆迁案件有着丰富实战经验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委托由孙清泉律师、胡宝岭律师、胡娇娇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代其维权。

京平律师***出击,促成拆迁方和当事人和平谈判达成一致京平律师介入后,明确了徐先生和家人的主要诉求,立即着手展开对案件的调查和分析。

本着“不激化拆迁方与委托人的矛盾,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进行协商”解决问题的初衷,京平律师分别向当地各级***及村委会的相关负责人发出律师函,希望能促成徐先生和拆迁方双方坐下来理性讨论,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与此同时,京平律师针对案件***问题进行梳理,经过分析讨论,找出了拆迁方的点,有条不紊地准备材料,为下一阶段很可能提起的申请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进行行政等程序做好准备。

终,在京平律师的助力下,徐先生与拆迁方协商一致,终签订一份了较为公平合理的补偿协议。

补偿谈判有技巧,委托律师效果好在拆迁维权案件里,谈判往往是解决问题快捷有效的方法。















集体土地使用证

集体土地是我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是农民集体组织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是发给个人或者依法使用集体土地的企业、其他组织,使用人不是所有者,仅有使用权。

>>>>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县级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因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需要,或因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需要,经依法批准,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必须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才行。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审批权在县级,因此,只有经过县级***批准并颁发了宅基地使用权证,才能依法领取房屋产权证。农村住房虽然使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但在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批准的宅基地上建筑的房屋是占地,不能领到房屋产权证,在自留地、承包地里自建的房则更不能领取到房屋产权证了。











农民如果想要流转土地,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合法程序。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农民转让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注意事项?

如果要进行合法的土地流转,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考察流转土地的人和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包括是否改变土地性质、土地用途等。

其次,是要看承包人的资质是否合法,所签订的使用手续是否合法,是否备案、获得批准。

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应当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土地是农民兄弟离不开的,更是要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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