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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养殖场动迁纠纷免费咨询「在线咨询」

发布时间:2022-09-05 18:48:00        作者:北京京坤

养殖场动迁纠纷










房屋拆迁的补偿一般都是比较清晰的,而养殖场,既涉及到不能动的养殖圈舍,附属设备,货物,存栏牲畜…说了这么多,那么养殖场的拆迁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一、养殖场的建筑物,附属设备

我们说的建筑物,一般情况下说的是牲畜的圈舍,饲养人的宿舍,养殖长办公室…附属设备说的是化粪池,遮阳篷…

不少地方对牲畜圈舍的拆迁也有补偿条款,比如山东一家牲畜舍补偿为砖混活砖木结构20~35/m2,建议结构70~200/m2,根据舍内配置设备的程度评估,比如有刮粪、通风,保暖等设备的话,要协商,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因为环保,不拆除的话是没有补偿的。

二、养殖场停业、停产的补偿

一般来说,规模化的养殖场都会办理养殖证、营业执照,因为拆迁导致的停业,拆迁方需要作出相应的补偿。

补偿多少要根据养殖场的规模,收入,利润等因素来评估,比如说每个月产生利润10万元,需要暂停6个月就要补偿60万元,如果是停产,就要考虑养殖场转型,职工就业的周期来定补偿金额。

三、存栏出清的补偿

舍内牲畜还未到出栏阶段,卖不上价钱,这时的损失也有拆迁房补偿。

四、搬迁补偿

一般来讲,养殖场都是的,不会因为场地的变迁而停止养殖工作;需要重新选择场地建立,这时搬迁的损耗也需要拆迁方评估进行补偿。











对于广大养殖户而言,今年是养殖场经营非常艰难的一年,因为各地掀起了“禁养”的大规模行动。

广东、广西、海南、云南和江苏等多地区陆续公布的禁养区范围,上万家养殖场被列入整治范围。

遇上“禁养”,是否有拆迁补偿?该咋算?

此外,在“禁养”行动中,部分养殖场还面临这样困境:当地征收方首先认定养殖场是违建,接着要求无条件拆除,而不给予拆迁补偿或压低拆迁补偿。此时养殖户该咋办?今天为大家讲讲养殖场拆迁补偿这些门道。

一、了解养区”的定义和范围,避免合法养殖场被“禁养”

2005年12月29日,***人民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该法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在“(一)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区和缓冲区;(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第三、以占地为名责令限期拆除养殖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基本农田以外的土地符合规划、有条件的可以用于养殖场的建设和经营。畜禽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无需向规划部门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拆迁方无权责令限期拆除。

但是在实践中,相关行政机关经常对划为禁养区避而不谈,采用占地等迂回的办法逼迫养殖户拆除。

三、被“禁养”整治的养殖场就没有拆迁补偿吗?

不是的!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依法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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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广大农村,一些村民为响应当地***“脱贫攻坚”的号召发展畜禽养殖业,纷纷建起了养殖场,饲养母猪、仔猪或者蛋鸡、肉鸡等畜禽。但是,当养殖场在面临拆迁时,却会遇到拆迁方的种种折磨。他们往往通过各种理由和手段,降低对养殖户的补偿,从而减少拆迁成本,逼迫养殖户搬迁。那么,养殖场拆迁难道是法外之地吗?养殖户又享有哪些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呢?本文,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李顺华律师团队为大家总结养殖场拆迁中的那些你不可不知的套路……

     其一,以养殖场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属于建筑为由,不予补偿。

经营了十多年的养殖场,有合法营业执照,养殖者本人甚至被评为养殖户。尽管如此,当养殖场被划入拆迁范围后,拆迁方却称养殖场用房未经合法审批,未依法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建筑,限期予以拆除,逾期则予以强拆,并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然而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的规定,养殖禽舍及养殖场内必要的附属设施用地均属于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即其性质仍属于农用地。鉴于设施农用地可以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不同于非农业的建设用地,相关建设无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以,以“无规划许可”名义拆除养殖场进而不予任何补偿是不合法的,只是拆迁方的幌子。












在这里要另外注意,个别省份在建房要求上有对楼层的具体规定:对于要建造三层以上、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农房的村民,要向

乡(镇)申报,纳入工程质量监督,方可予以建造,否则会面临被拆除的风险!后,总结一下农房拆旧建新村集体不审批的原因

外部原因:

由于国家严格规范农村用地,所以今年出台了很多新规,其中一条就是:农村房屋不可随意翻建,前提条件一定是要取得村集体同意,拿到乡村建设许可证,方可动工!

内部原因:

正是因为国家对于农村建房这块的要求提高,一定要有村集体的同意,这就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村集体的重要性凸显,农民就显得很被动;部分村干部就会趁机捞取利益,以权谋私,不要惧怕村里的,也不要轻易妥协,只要你真的提供了所需的材料并符合相关要求,村集体是没有理由不给审批的!据农民朋友反映,有的甚至交了几万块都没有真的落实!

农民是基层的群体,国家政策再好,地方***没有落实也是空的,下面给农民朋友提供举报电话::12336;纪检:12388;大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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