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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22 04:20:00 作者:北京京坤
养殖场拆迁赔偿
对于广大养殖户而言,今年是养殖场经营非常艰难的一年,因为各地掀起了“禁养”的大规模行动。
广东、广西、海南、云南和江苏等多地区陆续公布的禁养区范围,上万家养殖场被列入整治范围。
遇上“禁养”,是否有拆迁补偿?该咋算?
此外,在“禁养”行动中,部分养殖场还面临这样困境:当地征收方首先认定养殖场是违建,接着要求无条件拆除,而不给予拆迁补偿或压低拆迁补偿。此时养殖户该咋办?今天为大家讲讲养殖场拆迁补偿这些门道。
一、了解养区”的定义和范围,避免合法养殖场被“禁养”
2005年12月29日,***人民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该法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在“(一)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区和缓冲区;(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第三、以占地为名责令限期拆除养殖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基本农田以外的土地符合规划、有条件的可以用于养殖场的建设和经营。畜禽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无需向规划部门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拆迁方无权责令限期拆除。
但是在实践中,相关行政机关经常对划为禁养区避而不谈,采用占地等迂回的办法逼迫养殖户拆除。
三、被“禁养”整治的养殖场就没有拆迁补偿吗?
不是的!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依法予以补偿。”
其三,无理由地将养殖场列入禁养区,拆除但不给予任何补偿。
关于待拆迁的养殖场,一不留神,可能就被贴上禁养区的标签。对于哪些区域属于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1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几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禁养区是县级以上***进行划定的,拆迁方并无权进行划定。根据、制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可知,要科学合理划定禁养区范围,同时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因此,在遇到这种情形时,一定不要着急,需要先了解一下自己的养殖场是否属于禁养区的范围。
另外,即便你的养殖场属于禁养区范围,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依法予以补偿。”
对于农民朋友来说,自家的土地可以随意处置吗?在乡村,也许大家都以为这个土地是我自家的,我想怎样处置就怎样处置,想卖就卖。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某一宗案件对此作出了否定回答。该县一个农民因为卖了自家的地,被八个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卖了自家地,却被判了八个月?
农民老甘在未办理合法转让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就将自家一块400多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以82.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老宋。案发时,老甘已收到老宋支付的70万元。
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老甘以牟利为目的,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转让土地使用权罪。鉴于老甘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判处老甘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很多农村朋友不禁要问了:农户自己的土地也不能买卖吗?如果不想种地能卖掉吗?首先农户对于土地只享有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在我国农村土地归村集体所有。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土地,而土地使用权则可以依法转让。
凡是以牟利为目的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即构成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所以,农民朋友不能买到自己依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但可以依法承包土地,获得使用权后进行流转。
宅基地,不仅是给咱农民遮风避雨的地方,更是家族的根基,代代的传承。
近来,有提问我们,宅基地新证《不动产权证书》上有使用年限一栏,难道宅基地也有使用年限了?到期后怎么办?
△《不动产权证书》内容页
对于《不动产权证书》上“使用期限”这栏,自家宅基地有证,或打算申请证书的朋友可能都会有所疑惑。对于这一点,国土部作出了解释:土地上有房屋、构筑物的,由于房屋所有权无使用期限,因此只填写土地出让合同中记载的土地使用权起止日期,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XXXX年XX月XX日起XXXX年XX月XX日止”。土地所有权以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未明确权利期限的不填写。所以,大家尽管放心,申请《不动产权证书》不会给你的宅基地加上一个使用期限。
?那“无证”的宅基地呢?会被收回吗?
近来,还有不少提问,由于历史、“一户多宅”等各方面原因,农村有许多宅基地房屋没有确权并颁发证件,这些“无证”宅基地会被收回吗?有没有使用期限限制呢?
农村居民对宅基地具有使用权,这是农村居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农村居民可以对自己的宅基地行使占有、使用等权利。其上建造的房屋农村居民毫无疑问拥有所有权。
对于使用期限,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对于农村居民来讲是一种福利,是没有使用期限的。即使农民没有《不动产权证》,也不存在使用期限的问题。
?还是有证方便、放心,怎么申请?
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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